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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1年“首都高校进昌平”初选大学生“村官”

[发表时间]:2011-04-07 [浏览次数]:

各相关高校:

根据市联席办统一部署和昌平区工作需要,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区之间大学生“村官”选送对接机制,切实做好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镇、村有关人员,于近期组织召开“首都高校进昌平”初选大学生“村官”“双选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选会”时间

4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二、“双选会”地点

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鼓楼东街62号),乘345快、919路公交车到“南大街”站下车向北约200米,或乘昌51路、昌13路到“物美超市”站下车。区人才服务中心方位图见附件1。

三、参加人员

3月下旬,贵校向昌平区推荐的、有意向应聘大学生“村官”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符合应聘条件(详见附件2)。如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不能参加“双选会”,贵校可结合推荐条件适当补充相应人选,确保应聘人数不低于推荐人数。

四、应聘须知

1.“双选会”采取应聘人员与镇、村有关人员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2.应聘流程为:选择应聘镇(展位上方挂有各镇展板)——提交报名表——登记个人信息——与镇、村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离开现场;

3.应聘人员须持加盖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公章的“报名表”(附件3)参加应聘,其中,符合“选调生”条件的还需提交“选调生推荐表”;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持有一张有效报名表、应聘一个镇;

5.原则上应聘人员投递“报名表”的镇即为将来大学生“村官”任职村所在镇,也将作为应聘人员的实习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进行实习调剂和任职分配;

6.应聘人员经“双选会”面试合格后,将参加昌平区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和体检,资格审查和体检均合格者将赴镇、村实习;

7.应聘人员实习期为5月初至6月底,实习期间将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合格且实习期满考察合格者优先聘用为大学生“村官”;

8.贵校可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前往,也可通知应聘人员自行前往。

感谢贵校对我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大力支持!

昌平区人力社保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科联系电话:80105939;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9704431。

附件(下载区):

1.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方位图

2.昌平区2011年大学生“村官”应聘条件

3.2011年京郊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