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市级重点实验室学术研究水平,特设立兽医学(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开放性课题。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市属市管高校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结合我院特色及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及研究方向,经北京农学院兽医学(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论证,特制定2010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申请指南,现给予公布。
一、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立项原则及题目: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内容要以基础研究为主,要围绕我校市级重点学科(临床兽医学)和硕士点学科(临床兽医学、基础兽医学)方向进行立项:1、要结合首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2、要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具有突出的支撑作用;3、要结合我院学科研究特色及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及研究方向。
根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及目前实验室需要解决的一些具体科研题目,研究课题如下:
1提高微血管舒缩活动振幅的中药成分抗辐射伤害的研究;
2中药抗病毒有效成分制剂的初步研制;
3青藏高原地道药材抗炎作用及其相关机理研究
4中药多酚类对IEC-6热损伤修复机制的研究
二、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1.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研究课题,旨在鼓励并资助非本实验室科技人员开展与本重点实验室学术方向相关的科学研究或科学实验活动。开放课题应主要在重点实验室内完成,可以由申请人独立完成或与本实验室科研人员合作完成。
2.开放课题实行自由申请、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定、院科技处初审、北京市教委批准的立项程序。开放课题每年评审一次,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两年。
3.科技处及重点实验室负责开放课题的申请受理、研究过程管理以及成果档案管理,并为开放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重点实验室主任是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4.北京农学院科技处依据本办法和该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经费预算额度,审核批准开放课题研究计划,监督指导课题立项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北京农学院科技处签署审批意见,盖章后上报市教委科技处备案。
5.开放课题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后,由院科技处和重点实验室负责与课题承担人签订研究工作协议或合同,明确各方责任,确定具体验收标准和办法,明确知识产权关系。
6.开放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领导课题组成员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实现研究目标,接受重点实验室和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的监督和检查,处理与课题相关的事务。开放课题完成后由课题负责人向重点实验室提交研究报告并附有关数据、资料、实物。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研究报告做出评价,并向院科技处汇报备案,一般不另行组织专家组验收。
三、开放课题申请人条件及申报时间:
1.申请者应为本重点实验室以外的科技人员(即实验室工作人员不能申报),并且已经在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方向上取得了比较好的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基础。
2.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优秀的在读博士生可以作为申请人,但需要两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其中至少要有一名外单位专家推荐。
3.必须是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主持人,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开放课题立项向中青年倾斜。申请人的年龄在申报当年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能保证开放课题研究所需要的时间投入,并有一定的时间(累计90天以上)到重点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5.须承诺在开放课题研究中形成的成果(专著、论文或其它科技学术作品)标注“兽医学(中医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资助”字样,同时履行与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及其农学院共同达成的有关知识产权关系协议。
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申请。
本文件解释权在北京农学院科技处及重点实验室。
请在2010年10月20前将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及电子版交到重点实验室,同时做好PowerPoint讲稿准备现场答辩。
科技处联系人:张卿,李志敏
联系电话:010-80799076
实验室联系人:姜代勋,张涛
联系电话:010-80793027
实验室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北京农学院实验楼B座423室。
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从实验室网页开放课题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