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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禾丰奖学金” 评选办法

[发表时间]:2022-11-07 [浏览次数]:



北京农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文件

动科发〔202221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禾丰奖学金

评选办法


为激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全面发展,不断提升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促进优良院风学风形成,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北京三元禾丰牧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农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签约设立“禾丰奖学金”,以奖励支持科研能力突出、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根据奖学金协议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资格

参评范围是北京农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二年级和三年级研究生(不含委托或定向培养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者,可参加禾丰奖学金评定。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助人;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在读期间无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4.认真参加政治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5.宿舍卫生状况良好,寝室文化健康向上。

二、奖励标准

1.禾丰奖学金分为三等,奖励标准和名额为:

一等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名额4人,奖励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

二等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元,名额6人,每个班级设置二等奖1名;

三等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名额12人,每个班级设置三等奖2名。

学院将根据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企业支持力度等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培养人数、科研成果产出情况、企业资助周期和金额等,对禾丰奖学金的覆盖面和奖励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

2.禾丰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

3.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参加禾丰奖学金评定。

4.获得禾丰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报其他类别研究生奖助学金。

三、申报条件和评定规则

1.禾丰奖学金每年下半年进行评选。学院先核定禾丰奖学金等级和名额,再组织评定。评定依据是上一学年内研究生科研成果质量和年度综评成绩。

2.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禾丰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上一年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违法违纪,受到学校或学院纪律处分的;

2)在评定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在上一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及格或第一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的。

3.此项奖学金不能与其他企业奖助学金兼得。

四、发放与管理

1.北京三元禾丰牧业有限公司负责禾丰奖学金发放。

2.禾丰奖学金的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接受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五、本办法仅适用于2022年禾丰奖学金的评选。

六、本办法由北京农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北京农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7日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21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