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2010年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树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促进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的协调持续发展。
1、全面衡量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考察。
2、上线复试的原则。参加复试的考生GCT分数应达到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议分数线。
3、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
5、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招生院系在考生复试之前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报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核。资格审核时考生应交验以下材料:
1、本人GCT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一份)、GCT准考证;
2、《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公章;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一寸照片两张。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包括面试、专业课自命题科目笔试两部分。复试命题按照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管理规定》(研字[2010]第29号)执行。复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
1、面试:依据《北京农学院2010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表》,进行综合能力考察。
2、专业课自命题科目笔试:考生按照“北京农学院2010年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相应招生类别(领域)所列复试科目要求参加相关科目专业课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安排在12月29日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见附件。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监审派专人参加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复试进行时,学校选派纪检审、招生等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察,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后一周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五、录取
(一)GCT成绩要求:执行国家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GCT分数要求。
(二)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
(三)面试考核合格。
(四)入学考试总成绩(GCT成绩与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的成绩依据。
1、以总成绩排序进行录取,专科学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录取总规模的10%;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次报考我校的考生。
附件:
2010年动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1.招生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武
副组长:鲁琳 郭勇
成员:任晓明 杨佐君 李焕荣
秘书:方洛云
2.综合面试成员名单:
陈武 吴国娟 刘凤华沈红 安健 杨佐君李焕荣 周双海 蒋林树 穆祥任晓明张中文王惠川 高建明 郭勇 倪和民 郭玉琴何欣
复试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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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周三)
上午8:30-11:30
| 报到,报名资格审查,笔试
| 办公楼
2-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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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周三)
下午1:30-4:00
| 综合面试
| 办公楼
2-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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